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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University of CultureandArts 简称:“川文艺”,“川艺”,“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 所在地:绵阳 院校代码:14043 类型:艺术类

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2020-11-04
一、总则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抓“六保”、促“六稳”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精神,以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以及《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考试招生,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2020﹞478号)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20﹞5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高职专项扩招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二、学校全称: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三、办学性质: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四、办学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五、办学类型: 文化艺术类。六、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一)招生对象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包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二)报考条件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已通过网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成功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于11月17-20日12:00,通过我校官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于11月22日到校打印准考证并参加测试。2.考试地点: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二)考试形式及要求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由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及形式详见考试大纲。经研究决定,我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综合素质测试(报考艺术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50分。(三)免试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测试。申请办法:考生向我校提出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有《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技能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应于11月22日前由学生本人交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经学校认定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5天,随学校全部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八、成绩查询 考生在2020年12月5日到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九、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我校按照四川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一)根据相关规定和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等情况,分类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下:以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主考评分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审核通过,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三)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四)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1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就读地址: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我校对本次扩招录取的学生可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生学制三年,弹性学制学生可在岗就读,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五年。本批次录取的学生采取单独编班、分类培养、分类教学,采取全日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各类别及专业的教学、学习方式及教学总课时,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十二、收费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各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生/年、住宿费一般为800-1200元/生/年,学校严格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按国家现行政策,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且通过本次高职扩招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入学的退役军人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退役一年以内的高职扩招退役军人,按《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落实有关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采取自愿原则,具体详见《新生入学须知》。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收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十四、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十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考试院(二)学校地址:绵阳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梓潼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三)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6357169(五)学校网址:http://www.sca.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六)QQ:200714043E-mail:200714043@qq.com(七)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2021-01-0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范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的要求,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在省外和本校不设置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现场考试考点,全部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资格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校考成绩方为有效。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二、报名及考试方式下载安装小艺帮手机APP,并在小艺帮APP内注册,选择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校考实行双机位线上考试,考试前需准备两部智能手机,一部下载安装小艺帮APP(主机位),另一部下载安装小艺帮助手APP(辅助机位),考试须知请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川文艺招考院微信公众号近期公告。三、报名时间2021年1月10日00:00-25日23:30四、考前练习时间时间2021年1月15-28日(可无限次练习)五、模拟考试时间第一次2021年1月21-25日,第二次2021年1月26-30日(很重要,模拟考试除考试题目外,其它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部分专业考试科目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至少完成一次模拟考试,模拟考试视频和作品图片可提交,但不作为评分依据。模拟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六、正式考试时间2021年2月1-5日(部分专业考试科目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考试及考试视频和作品图片提交。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另行文公告)七、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进行线上考试录制、提交视频,需我校出面协调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的考生,为保障参加模拟考试,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向我院提出兜底保障申请。八、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我校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200元/生·专业。九、注意事项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省外)招生简章》及附件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了解报考信息及要求,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名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请认真确认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无误后再履行缴费手续,部份省份有统考合格要求,若统考成绩未公布,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缴费未成功校考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完成报名手续后,不得修改报考专业,考生报错专业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3.请考生严格按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参加正式考试,若在规定时间内缺考或未完成考试和考试视频提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予补考和退报名考试费;正式考试前考生务必进行考前练习和模拟考试,熟悉网络考试操作流程,网络考试流程及要求另行文公告,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和招生微信公众号(川文艺招考院)发布的信息;4.所有专业考试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5.凡参与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省外)招生简章》,了解报考信息及网上报名有关说明,并充分理解及认可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规定、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要求。十、咨询电话1.招生政策咨询电话:2.小艺帮报名系统咨询电话:40016688073.小艺帮报名系统咨询QQ:800180626附件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附件2: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小艺帮APP报名流程附件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省外艺术类专业线上模拟考试时间安排表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2021-02-20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1号)文件精神和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三、组织保障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一)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各相关工作副校长、书记、副书记 成 员:招生考试院院长、副院长,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及后勤公司负责人和各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二)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1. 纪检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组长:负责纪检工作副书记。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 招生统筹、测试及录取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考试院) 组长:招生考试院院长。负责高职单招宣传、报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 3. 安全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保卫部) 组长:安全保卫部部长。负责招生考试全过程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4. 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与信息中心) 组长:宣传与信息中心主任。负责学校网站确认,高职单招考试报名、录取查询等网络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5. 后勤保障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公司) 组长:后勤公司总经理。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就餐保障和住宿联络工作。 6.疫情防控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室) 组长:医务室主任。负责按国家和四川省以及绵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加强考生及参加校考人员的身体状况排查工作,做好卫生防御、医疗救助准备工作。 7. 资金保障校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组长: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部长。负责高职单招相关工作物质和经费保障。 四、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14日18:00, 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高职单招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保存并及时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各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变更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学校确认。 填报我校学校志愿的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20日18:00,登录我校官网(http://www.sca.edu.cn/)上的“单招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志愿的填报。专业志愿信息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学校单招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并打印出《考试报名表》及《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3.资格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2021年3月26日9:00至17:00,地点在学校绵阳校区招生考试院(行政楼3-13)。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表》; (2)考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考生手写签名的《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有关要求,加强对高职单招考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教务、招生、纪检监察、医务、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管理,落实责任,形成过程严密、运作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我校严格遵循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原则组织考试,认真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含组考方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切实做好高职单招报名、命题、考试、评卷等环节工作,尤其加强考生免试资格审核,试卷保密、考风考纪、考务管理等重点工作,相关工作严格参照普通高考考务规定执行。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坚决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13:00-17:30。 (二)考试地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绵阳校区;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经开区机场东路83号。 (三)考试内容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考试按照“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综合测试试题由学校命制,分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1.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200分)=总成绩(500分)。 2.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300分)+专业技能测试(200分)=总成绩(500分)。 (四)考试大纲 1.综合素质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五)成绩查询 1.考生在学校单招成绩查询系统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为4月1-5日。 2.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应于4月6日前拨打电话0816-6357995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六)做好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工作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为了稳妥组织、有序实施常态化疫情形势下的高职单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及时留意后期我校招生信息网和川文艺招考院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的关于高职单招考试的各类公告。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分文化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总成绩择优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同类别专业。 高职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学校高职单招录取以考生总成绩作为是录取排序的主要依据,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总分达到划定的录取控制线,按考生总分由高至低排序(总分相同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先后顺序排序),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7-11日在我校网站公示。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请于4月11日17:00前联系我校招生考试院,递交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和放弃的原因,后附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家长和考生手写签名并盖手印后发传真(传真号码:0816-6357996)或拍照发送电子邮件(QQ邮箱:200714043@qq.com),逾期不再办理。 免试政策。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开考前(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办完免试手续并正式录取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可在学籍注册后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能转普通类专业,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四)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本章程仅适用于四川省内高职单招考生,最终由学校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学校高职单招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名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 6358087、6357507 四川片区宣传人员联系方式:13458024971(四川)、15908249974(内江、自贡、凉山州)、18281400197(宜宾、泸州、阿坝州)、15181688138(成都、资阳)、13778074760(绵阳、达州、甘孜州)、13458060089(乐山、眉山、广安)、13668322418(遂宁、广元、德阳)、18981181509(雅安、攀枝花)、13458024971(巴中、南充) 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 学校官网:http://www.sc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 招生咨询QQ:200714043 四川咨询QQ群:1137942201 E-mail:200714043@qq.com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6-10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三、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四、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院校类型文化艺术类。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七、培养目标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院校,以培养时代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作为培养目标。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艺术学、法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六大本科学科门类和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等六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民族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等二十三个本、专科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八、外语语种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九、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十、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十一、录取规则(一)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考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二)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市、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19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四)加分政策: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五)专业成绩认定:我院在部分省(市、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市、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市、区)统考(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联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设有考点的省(市、区)或到我院校本部考点参加相关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市、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市、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省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十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本科16000元/生/年、专科14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四、专升本政策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持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学院将择优录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十六、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十七、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sca.edu.cn/学院招生专网:http://zsw.sca.edu.cn/十八、网络咨询QQ:200714043E-mail:200714043@qq.com十九、新媒体咨询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二十、退费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三、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四、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院校类型文化艺术类。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七、培养目标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路径,推行开放式、应用型、“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文化艺术人才。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游戏设计、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八、外语语种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九、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十、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十一、录取规则(一)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专业仅招理科考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二)录取办法:我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1.普通类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文考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艺体类专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院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0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四)加分政策: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五)专业成绩认定: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招生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详见我校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招生专业成绩认定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省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校考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十二、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我院按照经四川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类本科专业(风景园林专业除外):12000元/生/年;普通类专科专业:10000元/生/年;艺体类本科、风景园林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在普通专业批次招生):16000元/生/年;艺体类专科、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体育类,在普通专业批次招生):14000元/生/年。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四、专升本政策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持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学院将择优录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绵阳校区: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929号。十六、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十七、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sca.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十八、网络咨询QQ:200714043E-mail:200714043@qq.com十九、新媒体咨询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二十、退费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6-23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学校由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三、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四、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院校类型文化艺术类;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七、培养目标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终身教育理念,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前提下,推进深化产教融合、科教协同创新、校企协同育人的办学体制改革,立足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跟产业转型升级的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应用技术类型高校的基本类型定位,面向四川文化艺术产业发展需求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文化产业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专门人才。所设专业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和旅游管理类十一大专业类别。学生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空中乘务以及影视灯光,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与艺术相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宝石鉴定与设计和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和发扬工作。八、外语语种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九、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十、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十一、录取规则(一)宝石与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其他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招;(二)录取办法:1.普通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2.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四川省编导大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四)加分政策: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五)专业成绩认定:我院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或联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或到学院本部参加相关专业考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十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本科16000元/生?年、专科14000元/生?年;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我院名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我院(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四、邮政编码621000;十五、学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机场东路83号;十六、联系电话0816-6357995、6357996、6358087、6358132、6357507;十七、联系传真0816-6357996;十八、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cymy.edu.cn/;学院招生专网:http://zjc.cymy.edu.cn/index.html;十九、网络咨询QQ:200714043;E-mail:200714043@qq.com;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四川文艺范儿新浪微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二十、退费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7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三、办学学制及层次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四、办学性质及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五、院校类型文化艺术类;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七、培养目标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院校,培养时代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五大本科和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六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公共服务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二十二个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八、外语语种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以英语语种安排教学;九、男女生比例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十、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十一、录取规则(一)宝石与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其他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招;(二)录取办法: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普通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艺术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排序,其中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四)加分政策: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五)专业成绩认定:(一)我院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院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院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十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本科12000元/生?年、专科1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本科16000元/生?年、专科14000元/生?年;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十四、专升本政策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持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学院将择优录取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校 本 部: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 929 号;十六、联系电话及传真0816-6357995、6357996、6358087、6358132、6357507;0816-6357996(传真);十七、网址学院官网:http://www.cymy.edu.cn/;学院招生专网:http://zjc.cymy.edu.cn/index.html;十八、网络咨询QQ:200714043;E-mail:200714043@qq.com;十九、新媒体咨询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新浪微博: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十、退费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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