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望在香港、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驻地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以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注:“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子女可随同申请。
2、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签注和不满16周岁或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委托代办。
3、普通申请人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出入境部门办理,军人在其部队驻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出入境部门办理,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向其暂住地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温馨提示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4、提交与被探望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5、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回乡证、或者外国护照等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被探望人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的,提交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的证明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军人由其部队或者所在单位出具意见;
7、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遗失申请补发的,提交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
8、委托他人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的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绵阳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遗失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15个工作日。户口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不满五年需发函核查的不计入办证时限。
办理费用
1、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本;
2、一次签注20元/件,二次签注40元/件。
3、多次签注100元/件。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72号新益大厦十二楼
咨询电话:0816-234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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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绵阳市游仙区沈家坝街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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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盐亭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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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